經國務院同意,近日,商務部、外交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國務院國資委等5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完善海外綜合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。《指導意見》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著力構建與我國對外投資貿易發展相適應的海外綜合服務體系,是我國首個海外綜合服務領域的指導文件。
當前,我國出海企業規模不斷壯大,積極開拓多元化市場,對高質量、專業化海外綜合服務需求顯著增加。《指導意見》致力于打造央地聯動、區域協同、資源集聚、內外貫通的海外綜合服務生態,為出海企業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、維護企業海外正當權益提供有力支撐,提出6方面16項具體舉措。一是優化完善公共服務。將走出去公共服務平臺升級為國家層面海外綜合服務平臺,形成綜合服務大平臺和專業服務分平臺有機結合的服務體系。優化服務功能,提升服務效率,推出更多優質公共產品。二是集成創新地方服務。指導地方加強線上線下服務,打造企業出海服務“一站式”窗口;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首創性、集成式探索,打造出海綜合服務港,促進服務資源優質供給和高效匹配。三是延伸健全海外服務。拓展境外經貿合作區功能,支持出海龍頭企業參與建設合作區,加強與東道國政策溝通。在重點國別建立海外綜合服務站,為出海企業建設國際營銷網絡、開拓海外市場提供持續服務。四是加強經貿合作保障。豐富雙邊合作機制、營造安全有利外部環境、妥善應對投資貿易爭議等。五是拓展提升專業服務。圍繞出海企業反映的痛點、難點問題,推動法律、金融、財會、咨詢、數字技術、知識產權等專業機構增強出海服務能力,創新產品與服務方式,為出海企業精準賦能。六是提升出海企業能力。引導企業科學制定國際化發展戰略,加強跨國經營管理培訓和人才培養。強化國際多邊機構合作,提供合規咨詢服務,促進企業熟悉掌握國際通行規則,提升海外經營合規水平。
《指導意見》要求各地區、各有關部門充分認識進一步完善海外綜合服務體系的重要意義,在守牢安全發展紅線前提下,強化部門協作、內外聯動,提升海外綜合服務效能,實現出海服務資源優質供給和高效匹配,引導對外投資合作健康安全有序發展,為深化產供鏈國際合作提供有力支撐。